2013年12月11日 星期三

《設計原點》(The Nature of Design)_原則5 對比(Contrast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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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元素(Elements)、原則1 統一&多元(Unity & Variety)


對比是設計師最強大的工具之一。一項元素和其他東西形成對比時,會變得更鮮明,更容易了解。構圖中看來格外醒目的單一元素,形成構圖的焦點,活動、關注或魅力的中心。尤其是明顯的差異或是相異元素的並列。






書上舉了幾個特質可以形成對比,像是大小、紋理、形狀、明暗、顏色和位置,但顯然只是片面,我特別找了師大徐正浩2005的論文《「對比形式」於海報設計之創作研究》,有興趣的可以去研究一下,其中很完整的整理出13種對比形式的大分類,擷取如下:




而徐正浩該研究中也提到『對於「對比形式」的分類均為樹狀的、由上到下的、單向的,缺乏各內容間的關連性比較,為了能夠更清楚各種「對比形式」之間的關聯性與發堀其他新形式的可能性,本研究利用二分法依其內容繪製成「對比形式關係圖」』,擷取如下,是很好從中發想的工具:
不用怕,強烈對比可以創造絕佳效果。成功的設計師,隨時都會注意是否需要使用對比。例如,更仔細觀察顏色。(色彩理論很複雜,建議仔細留意對比,就能選出不錯的用色。)

如果色調、明暗、飽和度等元素都缺乏對比(或充滿對比),每個圖例的色彩都會顯得不明確,也較不討喜。顏色對比是設計師最有效、最強大的工具之一。可以變得更醒目,或是更低調。





單一元素從視覺圖案中突顯出來,我們稱之為焦點。有時候焦點並不恰當。如果案例不特別要求焦點,或是焦點凝聚的注意力超過應有的程度時,會讓焦點變成不必要的元素。

將不同的元素按照視覺優先順序排列,影像便顯現出層次。層次可以統一設計,讓目光從最重要的元素逐漸移到最不重要(或許應該翻最不顯眼醒目)的元素。仔細推敲設計問題的特定需求,就會逐步形成層次關係。


如果元素組成了整體,那整體又構成什麼呢?

讓我們留到原則6_背景&縮放再討論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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