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2月26日 星期四

《設計原點》(The Nature of Design)_原則6 背景&縮放(Context&Scale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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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元素(Elements)、原則1 統一&多元(Unity & Variety)


好設計的一項最基本原則,就是設計存在於不同的尺寸與領域之間。沒有獨立存在的設計問題,按定議論,它就是元素組成的整體,是更大整體的一部分,存在背景裡。
設計一樣東西,一定要考慮它在另一個更大背景裡的情況──房內的椅子,屋內的房間,環境裡的屋子,都市計畫裡的環境。
by 艾里爾‧沙裏寧(Eliel Saarinen), 建築師




融入周遭的低調設計通常是恰當的。尤其當問題需要顯眼的解決方案,或是為了臨時使用的時候。仔細注意問題以尋求線索:重要的城市建築,例如市政廳或教堂,需要在城市景觀裡特別引人注目。零售商店的擺設基於臨時性和行銷產品的需求,用醒目的方式呈現也很恰當。

有時候,要成為好設計不需要引人注目。好設計非關自我。好設計的比例看起來恰到好處。設計要人性化,無論是遠觀或拿在手中近看,都要留意視距。好設計也會按體型縮放。東西比例不對時,眼睛和身體會察覺到。更重要的是,大家會以多種縮放比例去欣賞、瞭解設計,所以設計師的責任是──以各種比例處理問題。

接下來看第七章視覺平衡,我們該把元素放在哪裡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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