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料來自於「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」,壽險公會統計數字表示:「就死亡原因分析,惡性腫瘤理賠給付額高居首位,人數達56,593人,占39.41%,給付金額30,621,478千元,占39.67%;其他死因87,002人,占60.59%,給付金額46,569,777千元,占60.33%詳見下表。」
我還是要問大家:你有防癌的保障了嗎?
已死亡人數比率來看,每5人去世,就有2位是惡性腫瘤(癌症)為死因。
以死亡人數相對一年平均時間來看,每9分17秒就有一人因惡性腫瘤(癌症)而過世。
我想,憑別人印象中或是單純口述,都是不精確的描述方式,唯有透過適當的統計數字,才能適切地反映現況。一般防癌險有兩個大類分別,一是給付方式,另一則是保障年期。
給付方式
給付方式通常又分成兩種,一種是整筆給付(一次給付)型,另一則是療程給付(支出保障)型。整筆給付(一次給付)型
早期的保險規劃,通常沒有細分到癌症治療,或是新型標靶藥物等考量,比較容易出現一次給付型。也就是當診斷確定是惡性腫瘤時,會直接給付一筆較大的金額,但給付後,該保障效力即終止。常見於附加在其他保險中的一項作為輔助項目。像是早期南山的康寧,就包含壽險、意外險、一次支付型癌症險等綜合保險。療程給付(支出保障)型
近年來,因為考量到原位癌的發生、放射治療、標靶藥物及住院等因素,所以多會推出保障較全面的療程給付(支出保障)型防癌險。這種防癌險,常見通常會有原位癌(註一)的一次型給付,非原位癌的一次型給付,當然可能還會有住院、放射治療療養等相關項目給付(實際給付項目都要以各家保險公司的條款為主)。
所以在選擇這種療程給付(支出保障)型的防癌險時,請務必要注意各細項的給付項目,舉例來說:你可能認為得到癌症後,住院的選項並不實際(可能開始治療不會住院),所以給付額度低也沒關係;但相對來說,觀察到癌症之前的檢查,包含前期的治療等,都可能要住院,久一點甚至會長達一兩周。這就要看每個人考量的點,當然最新的醫學知識也不能少!
保障年期
保障年期,簡單來講就是所謂的「定期」防癌險或是「終身」防癌險。概念上,並不只是定期和終身的期限差別而已,還有一些需要特別注意到的地方,這邊稍微分享一下:- 保障年限:各種「定期險」只能續保到特定歲數,這請一定要注意(情詳見各家條款)!而「終身險」則是繳完一定年期後,獲得實際「終身」的保障
- 保費差異:各種「定期險」通常較便宜,一年一約(通常是自動續約),但是保費會隨年紀變動,這請一定要注意!「終身險」則是保費年限內,都繳同樣的保費,費用通常較貴,但只需繳固定年期。
- 豁免條款:豁免的意思就是,當確定診斷為非原位癌時,可以不用繳交剩餘的保費,這個通常包含在「終身型」中,這也是終身型防癌險的一個好處喔!
- 保障範圍:「定期險」的內容會比較彈性!而「終身型」的保障內容,一定是多年前買定的內容,不會調整,這個差別在醫療險或手術險會特別明顯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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